男子被疑为猎物遭枪击死亡,公安部:多人被刑罚,最重判7年半 · 中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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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株洲市一男子夜晚进山非法狩猎,疑被当成猎物遭枪击死亡。2025年3月17日晚,公安部刑侦局公布非法狩猎致人死亡案例显示,该案有多人被追究刑责。

该案发生于2024年1月10日。据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,何先生反映,其63岁的父亲当晚进山捕鱼,出去后迟迟没有回家。何先生随后开车赶回家寻找父亲。次日凌晨,何先生在山中找到父亲时发现其已经死亡。经鉴定,被害人何某系被枪弹击中左颈部造成颈4脊髓损伤,导致中枢性呼吸衰竭而死亡。

公安部刑侦局通报,经工作查明,2024年1月10日晚19时许,犯罪嫌疑人刘某(嫌疑人1)、马某某携带一把长枪和热成像夜视仪,纠集犯罪嫌疑人刘某(嫌疑人2)、文某夫妻充当向导,进入山林进行非法狩猎。当晚23时许,四人驾车至山林地区,同样在此处用捕兽夹非法狩猎的何某某等三人见有人前来,便随即分散躲藏。文某、马某某使用热成像夜视仪寻找猎物时,误将藏在草丛中的何某某当成猎物,刘某(嫌疑人2)持枪进行射击造成何某某死亡。

案发第二天,3名犯罪嫌疑人即被抓获。通报显示,刘某(嫌疑人1)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、非法狩猎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;刘某(嫌疑人2)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、非法狩猎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;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分别判处相应刑罚。

公安部刑侦局表示,近年来,公安部持续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,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大幅压减,各类涉枪爆案件连续大幅下降,我国成为世界上枪爆暴力犯罪发案最低的国家之一,树立了枪爆治理的中国样板。但在一些野生动物资源丰富、狩猎习惯尚存的地方,因非法狩猎过失致人伤亡的案件时有发生。此类案件虽总体发案数不大,但给犯罪行为人和受害人家庭均造成难以挽回的严重后果,教训相当惨痛。

公安部刑侦局还公布另外两起非法狩猎致人死亡案例,包括:江西省宜春市刘某某携带改制射钉枪非法狩猎时,不慎走火击中“发小”谌某某致其死亡,最后获刑两年六个月;四川省内江市钟某自制一把用于打鸟的射钉枪,14岁儿子持枪玩耍时射中妹妹右眼致其死亡,钟某最后被判三缓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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